犯罪情报是侦查主体实践活动的对象。传统工业社会中,由于犯罪情报资源的有限性、模糊性、不连续性以及受侦查主体认识能力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犯罪情报的客体能动性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与有效的发挥,导致其在侦查与犯罪情报的主客体关系中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网络环境下,侦查主体建立了巨大的犯罪情报数据库,侦查思维方式由概念思维向实践思维转变,网络技术的发展,社会组织结构的转型和犯罪情报管理体制的变化提升了犯罪情报的客体功能,完成了客体向主体转变的非对象化过程,从而使犯罪情报在侦查实践的主客体关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