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若干不足及完善建议

被引:6
作者
钱叶六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八); 贪贿犯罪; 死刑; 前科消灭; 危险驾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废止了包括盗窃罪在内的等十三个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但仍然保留了同属于非暴力犯罪范畴的贪污罪、受贿罪的死刑,是其不足;《草案》第19条在未成年前科消灭制度的立法上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体系性的前科消灭制度尚未建立,值得期待;《草案》第22条将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飙车行为予以入罪,实无必要,该条应予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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