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措施的修改与完善

被引:6
作者
崔敏
任娟娟
机构
[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
[2]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 北京
[3] 北京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强制措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但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立法上的有些规定过分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在执法中存在八个方面的问题。主要原因是观念比较陈旧,"重打击、轻保护",人权保障观念淡漠;"重实体,轻程序",缺乏程序意识。受重刑主义影响,把拘留、逮捕当作惩罚犯罪的手段。从六个方面提出改革与完善建议,其中特别应建立羁押的司法审查程序;明确规定羁押必须在看守所执行;为了禁绝刑讯逼供,必须对羁押期间讯问犯罪嫌疑人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有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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