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陆法国家对信托的引进及其进路

被引:3
作者
闫荣涛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信托; 双重法律体系; 功能移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28 [金融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信托的本质是一种财产管理运作方式,从设立到成立、再到运行受到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共同调整,对英美普通法与衡平法互动的双重法律体系有着强烈的依赖,而普通法与衡平法互动的双重法律体系又是英美法的特色。尽管没有衡平法和双重法律体系,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可以通过功能移植的方式引进信托的。马尔他与魁北克就是成功移植信托的两个实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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