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一并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后,近年来,包括我国在内的国际金融界因应银行业经营的高风险特点,在汲取大量银行案件的教训后,日益强调银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以强化对银行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的管理。2005年4月29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文中简称“委员会”)发布《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专门文件,以敦促并指导国际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起有效的合规政策和程序,在发现违规情况时银行管理层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该文件中文版近期已由中国银监会翻译完成,《中国金融》现择其主要内容刊出,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