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植型秩序:农民集中居住后的社区治理——基于江苏P县、浙江J县的调研

被引:14
作者
郭亮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新型农村社区; 自治; 扶植型秩序;
D O I
10.19648/j.cnki.jhustss1980.2019.05.15
中图分类号
D669.3 [生活、居住、交通];
学科分类号
1204 ;
摘要
依据社区自治达成的条件不同,本文将社区划分为传统型社区、市场型社区和行政动员型社区三种类型。既不同于传统的社区共同体,又不同于以市场力量为主导的商品化小区,农民集中居住所形成的新社区秩序的达成主要依赖行政力量的介入和动员。但是与一般行政动员型社区不同,新型农村社区形成的特殊性使得行政权力过度介入社区治理,从而彻底挤压了社区自治和内生秩序产生的空间与可能。这种完全依赖外部力量扶持的治理模式在维系社区当下秩序的同时,从长远来看具有高度的不稳定性,基层治理的成本和风险增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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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14 / 122
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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