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的理性控制——羁押实质条件之完善

被引:6
作者
闵春雷
刘铭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国刑警学院法律系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关键词
羁押; 逮捕条件; 证明标准;
D O I
10.15939/j.jujsse.2005.05.016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现行刑事诉讼法将羁押作为拘留与逮捕后续的当然状态,必然导致羁押的滥用。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未决羁押应属非常态的例外,故应通过完善羁押的实质条件予以理性控制,尽量减少羁押。建议将羁押从拘留、逮捕中剥离出来,并以现行的逮捕条件为基础,严格羁押的实质条件:适当提高羁押的证明标准,完善“罪疑条件”;对“罪重条件”加以必要的法定限制;明晰“必要性条件”,这是减少羁押的关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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