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法定资本制度下债权人权益保护之检视

被引:1
作者
卫力思
机构
[1]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定资本制; 最低注册资本; 偿债能力;
D O I
10.13877/j.cnki.cn22-1284.2012.07.023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欧盟的第二号公司法令以及我国的公司法都是在法定资本制的基础上朝着保护债权人,灵活运用公司资本的目的出发进行修改的。但修改结果体现在最低注册资本方面却都仅减少了注册资本的数量,而未对其有实质性改变。该文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着眼,提出了在减少最低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引用资产信用、偿债能力作为衡量指标,从而进一步接近保护债权人,灵活运用资本的目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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