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科技发展的宪法界限

被引:51
作者
韩大元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 隐私权; 人的尊严; 宪法共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法学的使命不是赞赏科技发展带来辉煌的成就,而是要审视科技可能带来非理性的后果,以及如何通过法治降低科技发展可能带来的风险与非理性,如何通过宪法控制科技对人类文明、尊严与未来的威胁。在当代这样一个价值多元化、科技发展具有不确定性的世界面前,我们要更加珍惜人类文明的价值,更加重视宪法功能和宪法价值,更加强化宪法的价值共识—人类共同体的价值和人的尊严的价值,让宪法真正成为这个时代最具有价值共识的最高法、高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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