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基本范畴解析

被引:68
作者
孙宪忠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不动产登记; 登记能力; 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类型;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14.06.002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不动产登记法在性质上主要属于登记程序法,应对纳入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类型、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登记管辖权、一般登记程序和特殊登记程序等问题作出规定。可以纳入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不仅限于《物权法》和其他法律中规定的物权,还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登记的债权。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功用是公示不动产上的权利状态,但不动产登记对于不动产权利的变动所起的作用略有不同。不动产登记簿采取物的编成主义,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才能查询不动产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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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2 / 25+176 +176
页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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