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共部门中的集体谈判制度

被引:1
作者
张敏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公共部门; 集体谈判; 工会; 雇员;
D O 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3.12.017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集体谈判主要是西方国家协调劳资双方关系、确定雇员劳动条件、寻求公平与效率的博弈机制,是处理劳资纠纷的主要手段和方式,最先出现于西方私营部门中,随后逐渐应用于公共部门,是协调公共部门雇主和雇员利益的重要制度。美国在公共部门集体谈判上有着丰富的理论基础和操作性研究,了解美国集体谈判的历史发展、理论基础、谈判主体、谈判范围、谈判过程以及谈判结果,对我国公共部门集体谈判制度的构建具有明显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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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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