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

被引:4
作者
傅树超
黄家生
机构
[1] 福建省区域地质调查队!三明
[2] 不详
关键词
土地利用; 适宜性; 评价; 福建大田;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
学科分类号
0903 ;
摘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于1999 年元旦实施, 其重要特点之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理, 限制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 确保耕地动态平衡。因此, 必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而土地适宜性评价是“规划”编制的基础, 也是各级政府土地利用决策的依据之一。我们在编制大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 对该县除建设用地、水域、裸岩地以外的大部分土地作了适宜性评价。划分了宜耕、宜园、宜林地和暂不适宜土地, 并进一步划定了适宜的3 个等级, 为全县土地的合理利用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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