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及调整对其沼气产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被引:13
作者
朱颢
胡启春
汤晓玉
邓良伟
李谦
机构
[1] 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法; 沼气发电; 电价补贴; 能源作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416.2 [能源工业、动力工业]; D951.6 [];
学科分类号
020109 [世界经济学];
摘要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是推动其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法律文件。本文介绍了该法规的出台背景,着重量化分析了自2004年以来德国《可再生能源法》四次修改调整对沼气产业发展的影响,包括德国新增沼气发电站数量和总装机容量、能源作物种植面积的变化以及补贴措施。分析结果表明,《可再生能源法》的调整对沼气产业的发展影响显著,该法规EEG-2004和EEG-2009强烈刺激了沼气产业的快速发展,而EEG-2012和EEG-2014则修正了沼气产业的过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法》对上网电价补贴的合理制定,实施效果评估机制的建立和逐步引导沼气产业市场化机制的设计保障了德国沼气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同时还讨论了德国案例对我国沼气发展的启示,对我国发展沼气产业政策提出了包括后端补贴在内的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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