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的司法化

被引:27
作者
谢维雁
机构
[1] 四川省司法厅!四川成都
关键词
宪法; 法治; 宪法司法化; 宪法审判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宪法司法化是指宪法规范由法院适用的过程,它是宪法法律性、宪法至上及保障人权的价值目标的根本要求,对宪政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宪法司法化的总体思路应当是:赋予法院宪法解释权,建立以人权保障为核心的宪法审判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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