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立法的科学性标准探析

被引:57
作者
冯玉军
王柏荣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科学立法; 科学性; 合理性; 合法性; 合逻辑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立法者从客观实际出发认知社会价值、社会秩序和社会规律,并以科学合理的立法活动加以确认,是法内在科学属性的体现和必然要求。作为立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原则,"科学立法"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完善和发展法律体系的价值追求,需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以订立科学性的标准。针对这一原则性的要求,进一步将其细化,具体界定科学性的含义及其标准,对立法理论与实践都有着重要意义和价值。从规范分析法学的角度衡量,科学立法应以合理性、合法性与合逻辑性为其核心标准。
引用
收藏
页码:92 / 98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20 条
[1]  
科学论.[M].李醒民;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  
法律绩效评估机制论.[M].汪全胜;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3]  
法经济学范式.[M].冯玉军; 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4]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M].孙琬钟; 公丕祥; 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5]  
立法学.[M].朱力宇;张曙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6]  
政治合法性问题研究.[M].岳天明; 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德)马克思;(德)恩格斯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1,
[8]  
科学:什么是科学.[M].(德)汉斯·波塞尔(HansPoser)著;李文潮译;.上海三联书店.2001,
[9]  
程序、正义与现代化.[M].宋冰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10]  
交往与社会进化.[M].(联邦德国)哈贝马斯(Habermas;J.)著;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