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及启示

被引:5
作者
戴哲 [1 ,2 ]
张芸芝 [3 ]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 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
[3] 奥尔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德国; 专利法; 侵权损害; 赔偿额;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德国专利法规定了实际损失、侵权人所获利益以及类推的合理许可费三种计算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方法。实际损失计算方法最为直接,能够直接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但在操作上较为困难,很少在实践中使用。侵权人所获利益计算方法并非是为了直接补偿实际发生的损失,而是寻求一种公平的解决方法,德国法院会先确定侵权人的销售收入、应扣除的成本,以及因专利侵权所获收益占总收益的比重,后计算得出侵权人所获利益。合理许可费的计量方法是德国司法实践中运用频率最高的方法,德国法院在确定许可费的计量基础以及许可费率之后,即可计算出合理许可费。德国对这三种方法的具体适用对我国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国应减少法定赔偿计算方法的使用,并应以上述三种方法为核心,科学、准确地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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