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关系内容的建构

被引:5
作者
徐强胜
机构
[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关键词
商人; 商事关系; 义务和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99 [商法(总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商事关系是由至少一方是具有商人资格的商主体参与的法律关系,其目的是规范并促进商人的商事交易。商人的特性决定了商事关系的本质是一种关系,而非权利;其内容应以义务和责任为主来建构,而非普通民事关系那样以权利为核心。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的今天,以关系论和义务、责任来建构商事关系,有利于塑造负责任的商主体,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
引用
收藏
页码:96 / 107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16 条
  • [1] 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构建:一个基本概念的范式分析
    韩光明
    [J]. 比较法研究, 2009, (05) : 45 - 54
  • [2] 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
    申卫星
    [J]. 比较法研究, 2004, (01) : 42 - 54
  • [3] 基本法律概念[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美) 霍菲尔德, 2009
  • [4] 国际货币金融法[M]. 法律出版社 , 王贵国, 2007
  • [5] 民法劝学[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日)星野英一著, 2006
  • [6] 法律社会学[M].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德) 韦伯, 2005
  • [7] 民法总论[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日)大村敦志著, 2004
  • [8] 法国商法[M]. 法律出版社 , (法)伊夫·居荣(YvesGuyon)著, 2004
  • [9] 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M]. 商务印书馆 , (美)约翰·R.康芒斯(JohnR.Commons)著, 2003
  • [10] 德国民法通论[M]. 法律出版社 , (德) 拉伦茨,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