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保留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的意义与效应

被引:4
作者
方辉振 [1 ]
汪潇 [2 ]
机构
[1]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经济学部
[2] 南京大学商学院
关键词
农民; 进城落户; “三权”; 城镇化;
D O I
10.16029/j.cnki.1008-410x.2015.02.014
中图分类号
F321.1 [土地问题]; D922.3 [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5 ; 030107 ;
摘要
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是本次户籍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它对于进一步保障农民权利、尊重广大农民意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积极稳妥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由此也会生发一系列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效应。把进城落户农民"三权"保障落到实处,重在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法律,尽量发挥或放大其正效应,消除或减弱其负效应。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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