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农地物权制度的几点思考

被引:22
作者
潘晓璇
霍阳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2] 湖北武汉
关键词
农地物权制度; 立法思路; 永佃权制度;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1.01.018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现行的农地物权制度在土地归属及土地使用两个层面均面临着理论与操作上的困境。为克服立法上的缺陷 ,学者们提出了土地私有化、设立农地使用权以及集体土地国有化等方案。但这几种立法思路均有不足。本着赋予农民真实的权利、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立法宗旨 ,在现有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永佃权制度是我国农地物权立法的最佳选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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