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价值的高低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综合,反映在房价上,必然是千差万别的。不同的城市,由于所蕴含城市价值的差异,导致了不同城市的房价相差悬殊。如果单纯以构筑房屋所花费成本为计量依据,必然出现部分城市房价严重虚高的不实论断。鉴于此,文章从一个新的视角来看待不同城市出现的房价迥异这个论题,作者提出:一个城市房价的高低主要是由这个城市的价值所决定的,而房屋建造成本对房价的影响程度已经退居次席;城市价值是客观存在的,城市价值的提升导致房价的上涨是一种必然,这一客观规律对政府更加有效的调控房价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