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东阳和义乌水权交易引发的对完善我国水权制度的思考

被引:6
作者
王克强
刘红梅
机构
[1]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关键词
水权交易; 水价; 水税; 水法;
D O I
10.19795/j.cnki.cn11-1166/f.2004.01.010
中图分类号
F124.5 [资源开发与利用];
学科分类号
020106 ;
摘要
目前水权交易的理论还不完善,制度设计残缺不全,现实当中的水权交易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首例水权交易——东阳和义乌水权交易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水权制度建设中要完善的几项内容:明确水资源使用权的有期限性、水资源所有权应得的收益主要部分应该纳入中央财政收入、建立公正合理的水价体系、建立水税制度、修改和完善有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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