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作为犯罪的特定义务

被引:63
作者
李学同
机构
关键词
义务; 当事人; 职务; 因果联系; 不作为犯罪; 犯罪的不作为; 先行行为;
D O I
10.13415/j.cnki.fxpl.1991.04.012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不作为犯罪是犯罪的基本形式之一。而特定义务则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可以说,在刑法理论中所有不作为犯罪的问题无不以特定义务为基础,它反映了不作为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和构成要素,是决定不作为犯罪能否成立,以及属于何种性质的主要依据。一句话无特定义务则无不作为犯罪。因而,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无论对于丰富刑法理论,还是对于指导司法实践都是不无禅益的。一、不作为犯罪特定义务的概念不作为犯罪的特定义务是法律义务的一种,即公民在特定的社会关系领域内,基于特定的事实和条件而产生的为一定行为的具体法律义务。它具有如下特征:第一、明确、具体性。法律义务从其适用范围来划分可分为一般义务与特殊义务.不作为犯罪的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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