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初域外法学本科后教育改革的特点及启示——基于对日、韩、德、英四国的考察

被引:7
作者
徐胜萍
田海鑫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硕士(法学); 法律职业; 教育改革;
D O I
10.16298/j.cnki.1004-3667.2014.02.004
中图分类号
D90-4 []; G643 [研究生教育];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40106 ;
摘要
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韩国、德国和英国都对其法律教育进行了改革。职业化的培养目标的确定、选拔制度和教学模式的优化以及注重法律教育与从业资格的衔接是各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共同特点,体现了法律专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上述国家法学本科后专业教育的改革对于我国的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无疑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启示作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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