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教授的法律知识性权力

被引:2
作者
宋远升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法学教授; 法律知识性权力; 自我管制;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15.05.005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法学教授是高深法律学问的看守人,而在强调精英化、职业化治理的现代社会中,这种高深的学问成为其知识性权力的基础。在现代社会,法学教授不仅是在讲台上的教师或者是书斋内坐而论道的学者,由于其传授或者研究的是一种国家治理的学问,其与政治、司法及立法等诸多领域都有着密切的勾连。基于一切权力都有滥用的特质,因此,对于我国法学教授这种知识共同体而言,其亦有滥行权力的风险,应当采取职业管制的方式,使得这种法律知识性权力不致于越轨。同时,不仅我国存在着"法律知识异化"或者法律知识性权力越轨的现象,也存在着法学教授怠于行使或者不敢行使其知识权力而导致的"法律知识虚化"现象,因此,法学教授应当基于一种神圣的使命感,从社会责任承担的角度来实现其职业的调适。
引用
收藏
页码:31 / 41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23 条
[1]   律师独立辩护的有限适用 [J].
宋远升 .
法学, 2014, (08) :114-122
[2]   从“知识/权力”的角度看政治学的重建 [J].
强世功 .
国际政治研究, 2013, 34 (01) :15-19
[4]   论大学教授的主要特征 [J].
张意忠 .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6, (03) :18-21
[5]   论知识与政治权力的相关性 [J].
林奇富 .
长白学刊, 2006, (01) :22-26
[6]   职业自主性与国家干预——西方职业社会学研究述评 [J].
刘思达 .
社会学研究, 2006, (01) :197-221+0
[7]   “知识权力”之下的知识分子 [J].
朱振 .
政法论坛, 2005, (06) :73-75
[8]   从知识权力到权力知识 [J].
张之沧 .
学术研究, 2005, (12) :14-20+147
[9]   法律职业与法律人才培养 [J].
霍宪丹 .
法学研究, 2003, (04) :80-89
[10]   论知识权力 [J].
邱本 .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9, (06) :3-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