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门荫制度诸问题再探讨

被引:2
作者
孙俊
机构
[1] 不详
[2]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3] 不详
关键词
唐代; 门荫; 间接用荫; 直接用荫;
D O I
10.16152/j.cnki.xdxbsk.2015-06-005
中图分类号
K242 [唐(618~907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唐代门荫制度以本品为标准,散官、职事官五品以上,勋官视二品以上,爵位都可以有荫。通过对《新唐书》和《唐六典》的考释,可知在间接用荫的途径中,品阶、身份与用荫为卫官之间,在高层次上是一对多的关系,在低层次上是多对多的关系。用荫入学馆,《选举志》中记述的是龙朔二年以前的一种综合情况。直接用荫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用荫出官并非要先结散品,再获得官职。门荫制度在唐后期并没有衰落,它始终对官僚队伍的结构产生着重大影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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