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权略论

被引:11
作者
宁立成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关键词
社会保障权; 基本人权; 公民基本权利;
D O I
10.13660/j.cnki.42-1112/c.005471
中图分类号
D632.1 [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学科分类号
120404 ;
摘要
社会保障权经历了由“恩惠”到“权利”的演变。社会保障权是现代社会基本的、独立的人权,它是人类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持生存和人格尊严的必然要求,体现了社会正义,也得到了一系列国际人权条约的确认。社会保障权还是现代社会的公民基本权利,从形式上看,许多国家都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将社会保障权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从实质上说,社会保障权具有公民基本权利的五个法律特征:对人的不可或缺性、不可取代性、不可转让性、稳定性和母体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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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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