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框架内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的行使

被引:8
作者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张宏伟
何继祥
吴红娥
郑仪
龙海阳
机构
关键词
法律框架; 异议股东; 股份收购;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实质上是立法赋予中小股东在一定情形下的退股权。我国法定退股权的确立因资本维持等理念的变化而经历了一个否定然后肯定的过程。目前,《公司法》第74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股份收购请求权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权利行使方面存在诸多障碍,主要体现为法律适用方面的争议较多。本文试图以解释论的方法,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条文以及异议股东退股权的法理基础,分析和探讨《公司法》第74条的理解和适用,以利于审判实务中一些争议问题的解决,保障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的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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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M].刘俊海; 著.法律出版社.2006,
[2]  
公司法则.[M].(美)罗伯特·C·克拉克著;胡平等译;.工商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