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阈下的“治理社会”与“社会治理”——兼论国家治理的最终归宿

被引:5
作者
王磊
机构
[1]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社会治理; 治理社会; 国家与社会关系; 国家治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社会存在决定治理,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治理。中国社会治理的目的不在于对社会管理技术名词上的革新,即"统治""管理"向"治理"的飞跃,而在于努力实现中国社会稳健发展,维护人民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利益。在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现阶段和全球化情境下,谋求做到国家、政府"治理社会"向国家、政府和社会共同治理、相互治理转变,将社会治理社会成为国家治理的最终归宿。
引用
收藏
页码:41 / 44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7 条
[3]   近代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逻辑与特点 [J].
庞金友 .
天津社会科学, 2006, (06) :63-66+72
[4]   治理、善治与中国政治发展 [J].
何增科 .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2002, (03) :16-19
[5]   应当把“可持续发展”思想引入行政管理 [J].
乔耀章 .
中国行政管理, 1998, (04) :21-21
[6]  
巨变[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卡尔·波兰尼, 2016
[7]  
古代汉语词典[M]. 商务印书馆 , 陈复华主编,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