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自由:康德权利学说的归属问题

被引:2
作者
刘作
机构
[1]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哲学与科学系
关键词
自律; 权利学说; 德行; 非社会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516.31 [康德(Kant,I.1724~1804年)];
学科分类号
010103 ;
摘要
康德确立的自由是意志的自律,人的价值和尊严就在于其意志的自由。权利学说是《道德形而上学》不可缺少的部分,是自由概念在人的外在行为之上的运用。权利学说通过构建一个合理的秩序来解决人的非社会性问题,为实现人的自由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权利的概念和权利的普遍法则既源于批判哲学所确立的自由概念,也是自由概念的显现。由于在康德那里,本体和现象领域并没有打通,人是否可以实现自由,是有争议的。不过这启示了后来的哲学家沟通本体和现象,把自由看做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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