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政与督学相结合——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色

被引:8
作者
杨颖秀
郭莲荣
不详
机构
[1]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 鞍山师范学院教育系 吉林长春
[3] 辽宁鞍山
关键词
教育督导制度; 教育督政; 教育督学; 特色分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46 [教育行政];
学科分类号
120403 ;
摘要
教育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特色。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国基础教育在普及小学教育、实行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农村教育的实践过程中条件不足,要求监督、强化政府责任的结果。但实践的要求在教育督导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有异议,特别是对横向之间教育督政制度的理解还不充分。这种状况可能导致教育监督职权的扩大或者缩小。因此,准确理解教育督导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有效实施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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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法学[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皮纯协,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