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承包权抵押债务被判无效

被引:2
作者
谭宝善
机构
关键词
土地承包权; 借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方; 抵押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32 [农业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案情】德保县某村村民姜诚夫妇进城做海鲜生意,因资金周转困难,遂向同村李某借款。双方经协商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约定:李某同意借款2万元,借款期限2年,月息5‰,姜诚用家庭承包的3.8亩土地作抵押。借款期间,姜诚夫妇的承包地交由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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