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看门人”缘何失灵

被引:3
作者
俞智渊
柏立团
机构
[1]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看门人; 资本; 发行人; 连带责任; 保荐人; 证券发行; 公众投资者; 中介费用; 中介机构; 法律意见书; 虚假陈述; 招股说明书; 发行说明书; 律师事务所; 券商; 赔偿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7 [证券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如果中介机构的费用不由发行人支付,而改由投资者支付,那么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审核可能采取完全不同的立场——由证券交易所雇佣中介机构的设想可能是较有希望的一个方向,拟IPO的公司或已上市公司预先向证交所支付相关中介费用,由交易所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任各类中介机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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