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帮助行为正犯化之批判

被引:179
作者
刘艳红
机构
[1] 东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为性; 帮助行为; 可罚性; 罪名; 正犯; 实行犯; 帮助犯; 从犯; 网络犯罪;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16.03.004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第29条修改了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原第287条的规定,新增了第287条之二,从而增加了一个新的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网络提供商的服务具有日常性,且网络提供商主观上至少是未必的故意,这决定了该行为属于典型的中立帮助行为,因此该罪名的设立实际上意味着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正犯化。帮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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