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武器正确处理一起医疗纠纷的体会

被引:108
作者
许晓斌
赵晓勤
吴玲玲
章瑞萱
机构
[1] 解放军第医院
[2] 解放军第医院 南京市杨公井标号
[3] 南京市杨公井标号
[4] 不详
关键词
医疗纠纷; 我院; 新生儿; 癫痫; 南京市; 民事纠纷; 脑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 1994年7月~1995年4月,我院依法处理一起新生儿医疗纠纷,获圆满解决,现报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1994年7月10日19时许,产妇××因不规则腹痛4小时来我院急诊,以先兆临产收入院。1994年7月11日7时55分顺产一男婴,体重3500g出生时新生儿(A PG AR)评分为8分,经常规处理,出生2分钟评分10分。婴儿出生后61小时、69小时、73小时出现阵发性抽搐,妇产科及时采取了治疗措施,同时将病情向家
引用
收藏
页码:24 / 24
页数:1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