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被引:60
作者
刘宪权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关键词
贪污贿赂; 司法解释; 体系化; 刑法理念; 瑕疵;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突破贪污贿赂犯罪法治实践困境的现实出路,不在于频繁制定司法解释,而在于切实提高法律适用技术。最新《解释》反映了"从严治吏"而非"从重惩吏"的理念,确立不唯数额论且更多考虑弹性情节的全国统一定罪量刑标准体现了"公平执法"理念。《解释》可能引发贪污贿赂犯罪体系内定罪量刑标准不平衡的矛盾。未对单位受贿、单位行贿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同步调整,介绍贿赂罪的起刑数额高于受贿罪、行贿罪的起刑数额,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仍衔接不畅,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增幅远超行贿罪等瑕疵存在于《解释》之中。对于贿赂犯罪中"财物"的数额认定仍有进一步明确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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