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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品牌营销的组织管理及中、美、澳三国间的比较
被引:2
作者:
钟秉枢
邱招义
于静
机构:
[1] 北京体育大学
来源:
关键词:
奥林匹克;
品牌营销;
组织管理;
中美澳三国比较;
D O I:
10.13830/j.cnki.cn44-1129/g8.2006.02.001
中图分类号:
G80-05 [体育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学科分类号:
04 ;
0403 ;
摘要:
奥林匹克品牌营销的组织分别是国际奥委会、奥运会组委会和国家奥委会。国际奥委会直接组织实施的奥林匹克营销计划,其营销收入的92%分给了国家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奥运会组委会管理奥运会的市场开发活动,其营销收入的95%留做奥运会组委会和举办国国家奥委会举办奥运会使用。国家奥委会进行的奥林匹克市场开发活动包括在本国进行的国家奥林匹克赞助和供应商计划及国家奥林匹克特许计划,其市场开发收入100%的保留。文章讨论了洛杉矶奥组委、悉尼奥组委、北京奥组委的市场营销和美国奥委会、澳大利亚奥委会、中国奥委会的营销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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