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历史上的第四次土地流转改革已由广东省首开先河。今年10月1日起,广东省农民手中的农村集体土地,将以与国有土地同样的身份——同地、同价、同权,进入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草案)》,使农地直接入市拥有了合法地位;而《管理办法》中对农地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等行为所给予的颇具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被学者点评为是“一个懂得市场需要的制度安排”、“难能可贵”。广东省将《管理办法》自我定性为“草案”,意味着它可以根据实践需要再行修订;同时也可以因此刺激其他地方政府制定出更合合乎“同地、同价、同权”的农地直接入市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