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享有形式

被引:34
作者
韩松
机构
关键词
农民集体所有权; 全体; 共同所有; 所有权主体; 集体财产; 集体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 集体成员; 总同共有;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1993.03.011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我国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实质是一定范围的全体农民集体直接享有的所有权,是把集体意志和利益同集体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有机统一的所有权。那么,以怎样一种所有权形式才能反映这一实质呢?这便是我国民法界面对集体所有权所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一、所有权形式与类别的简要回顾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所有权是个历史的范畴,“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各种不同的方式即是所有权的不同形式、类别及其法律特性的表现。回顾所有权产生发展的历史,它有两大系统,即罗
引用
收藏
页码:50 / 58
页数:9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我国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实质 [J].
韩松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92, (01) :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