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关于有线电视和融合问题的政策

被引:2
作者
罗伯特·佩波
机构
[1]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政策与规划办公室主任
关键词
频道; 有线系统; 节目; 因特网; 互联网络; 有线电视; 共用天线电视; 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电话业; 运营商; 有线调制解调器; 直播卫星; 广播卫星; 有线电视网络;
D O I
10.16045/j.cnki.rti.2001.03.005
中图分类号
G229.712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1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管理机构,1934年由国会创立。它不像商业部那样是传统的政府部门,其组织机构是这样的:共有5位委员,均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参议院表决通过。委员任期5年,每年更换一名。5位委员中来自同一政党的最多不能超过3名,以保证FCC的多党代表性。FCC不仅负责管理有线电视,还负责管理国内和国际电话、所有固定和移动的无线行业以及卫星行业。总之,FCC基本上是负责美国的通讯和长途通讯的一个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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