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已经进入风险社会的时代。执法过程既是抑制风险也是产生风险的过程。转型时期执法风险主要反映在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法律法规和社会整体等4个方面。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的根本选择是实现执法模式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即从理念和制度两个层面确立回应型执法模式。其中,理念的转变主要指对法律功能定位和行政权运行目的这两个基本问题认知的转变。制度建构方面,应该根据回应型执法的理念要求,改进、建立和废止一些制度。影响回应型执法模式转变的因素有很多,例如执法主体和执法对象的权力理念和规则意识、多元的信息传播渠道和传统执法模式所处的制度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