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欧盟各机构对ISDS机制的态度及对中欧投资谈判的影响

被引:9
作者
黄德明
杨帆
机构
[1] 武汉大学
关键词
ISDS机制; 欧盟; 中欧投资谈判; 透明度改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6.4 [国际投资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为平衡投资者保护和国家实施公共政策权力,一些国家开始对传统投资者-国家投资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中的透明度问题、第三方参与以及仲裁员选任及其行为准则进行改革。但欧盟内部各机构由于其代表利益不同,对ISDS机制未来是否应存在于欧盟签订的投资协定中认识不一,加之欧洲法院越来越强调欧盟法律秩序自治性,主张排除一切盟外司法机构对欧盟法的管辖,从而使得ISDS机制在欧盟投资协定中的命运更难预测。中欧正在进行双边投资谈判,ISDS机制也将是双方讨论的内容,理清欧盟内部对ISDS机制的分歧,有助于预测欧盟在谈判中的态度并为我国制定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引用
收藏
页码:39 / 45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现状、问题与应对 [J].
江清云 .
德国研究, 2014, (04) :81-93+127
[2]   国际投资仲裁透明度改革及我国的应对 [J].
赵骏 ;
刘芸 .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 44 (03) :150-163
[3]   论欧盟国际投资条约中的ISDM问题 [J].
高波 .
商业研究, 2012, (12) :200-206
[4]   全球治理的中国视角与实践 [J].
蔡拓 .
中国社会科学, 2004, (01) :94-106+207
[5]  
Recent Developments in 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2 UNCTAD. http://unctad.org/en/PublicationsLibrary/webdiaepcb2013d3en.pdf . 2013
[6]  
Draft EU-Singapore FTA .2 http://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14/october/tradoc152844.pdf .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