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学、民主的行政立法

被引:19
作者
杨建顺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公共利益; 利益均衡; 参与型行政; 民主政治原则腐化; 正当程序;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1.08.013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现代国家的行政法必须是多元价值和利益的体现。作为规定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的法,行政法必须以实现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同时为维护公民的利益,减少摩擦、冲突和抵抗,公正地调整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作为规定行政过程中诸种关系的法,行政法必须全面体现各方利益诉求,包括行政系统内部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地方利益。科学、民主的行政立法,须强调参与型行政的理念,在确保各类参与途径畅通,建构相应的救济保障机制的同时,注意避免"民主政治原则腐化",以正当程序的理念进行权力配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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