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长三角大流域经济合作区建设探讨

被引:1
作者
胡国良
机构
[1]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关键词
大流域经济合作; 泛长三角“6+1模式”;
D O I
10.14097/j.cnki.5392/2008.32.030
中图分类号
F127 [地方经济];
学科分类号
0202 ; 020202 ;
摘要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合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容从传统的产业投资和贸易交流扩大到服务业、农产品自由化及制定共同的政策标准。大区域、大流域合作逐步代替传统的小区域经济合作。长三角经济区不能局限在长三角原有的区域空间,满足于小范围;更不能只考虑本区域的局部利益和自身发展。有必要建立包括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江西、福建、台湾在内的大流域泛长三角"6+1模式"。这既是长三角经济内生发展的需要,更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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