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法制路径选择

被引:6
作者
李晓安
周序中
彭春 [1 ,2 ]
机构
[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公共危机;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 法制调查研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我国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问题引起法学界的极大关注,由于法治无法对应急随意性和不周延性进行全面规制,所以,我国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法制仍有优化的空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的特殊性,在外在表现上,其不良后果大多具有连带性、辐射性、多样性等特点,这导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影响领域愈加宽泛。在内在机能上,其对社会的运行机制造成了破坏。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法制的路径选择有以下五种:一是逐步的法定化与规范化;二是逐步的体系化与专业化;三是逐步的网络化与社会化;四是逐步的人性化与常规化;五是逐步的研究化与统筹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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