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引:15
作者
孙运英 [1 ]
邵新 [2 ]
机构
[1] 中银律师事务所
[2] 广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空白罪状; 法律冲突;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06.04.022
中图分类号
D920.4 [学习、研究];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我国立法机关经常采用的术语。对于此术语是否具有刑法意义,具有何种功能,能否被不同效力等级的法规范性文件所采用,均存在不同的认识。本文认为,立法机关在使用此术语时应分别不同情形谨慎使用,以防止刑罚干预范围的扩大和刑法与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上的冲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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