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对待游戏著作权

被引:129
作者
崔国斌 [1 ,2 ,3 ,4 ]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2] 清华大学知识产权中心
[3] 清华大学-微软创新与知识产权联合研究中心
[4]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
关键词
游戏作品; 演绎作品; 游戏直播; 合理使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游戏作品的著作权问题比想象的要重要和复杂。游戏作品的表现形态千变万化,著作权法应区别对待它的"文本"本身固定的内容与游戏运行过程中临时呈现的内容,进而在必要时将它视为多种类型的传统作品的集合体,而没有必要创设特殊的作品类型。游戏用户的行为同样不能简单定性,需要根据游戏的具体情况判断游戏用户是否构成游戏画面的演绎作者。用户公开播放或通过网络传播游戏画面的行为落入游戏开发者的多项著作权权能的覆盖范围。这些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需要结合个案的事实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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