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04年11月,我随中国司法代表团赴澳大利亚进行了为期13天的培训考察。这次培训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澳大利亚司法体制、监狱体制以及社区矫正制度。培训考察活动主要在澳州的首都堪培拉和新南威尔士州进行。分别在堪培拉大学法学院和新南威尔士州矫正部培训学院进行了学习培训,代表团先后听取了澳大利亚法学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澳大利亚司法、监狱体制、社区矫正制度、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及监狱管理人员专业化建设等;参观了澳大利亚议会、联邦最高法院、新南威尔士州惩教部、一所高度戒备监狱、博雷·道森·华隆律师事务所等,与澳大利亚法学会和新州惩教部有关矫正官员进行了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