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论行政拘留的决定主体
被引:1
作者
:
陈群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陈群
机构
:
[1]
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来源
: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
2009年
/ 24卷
/ 01期
关键词
:
行政拘留权力;
规范行政;
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
法院;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14 [公安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
030602 ;
摘要
:
行政拘留的决定主体是行政拘留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拘留权力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两大法系国家基于不同的理论基础,形成了对有关"行政处罚"的不同理解和做法。我国行政拘留决定由公安机关作出的做法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也有现实的需要。但这一做法也存在着理论和实践上的诸多问题,有必要加以修改和完善。可以仿效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通过立法将行政拘留的决定权授予法院。
引用
收藏
页码:44 / 49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行政处罚法新论.[M].冯军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2]
行政法.[M].翁岳生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3]
日本现代行政法.[M].(日)室井力主编;吴微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4]
行政行为法.[M].应松年主编;.人民出版社.1993,
←
1
→
共 4 条
[1]
行政处罚法新论.[M].冯军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2]
行政法.[M].翁岳生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3]
日本现代行政法.[M].(日)室井力主编;吴微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4]
行政行为法.[M].应松年主编;.人民出版社.1993,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