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基本法》与中国司法改革

被引:6
作者
江国华
周海源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改革; 《司法基本法》; 基本法律; 司法规律;
D O I
10.16822/j.cnki.hitskb.2014.01.011
中图分类号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自1982年以来,以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制定为标志,我国进行了三次司法改革。三次改革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也存在改革的"依据不足"的困境,改革的推进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予以支持。为此,我国司法改革的推进,应当以选择"法律"而非"制度"为突破口,从法律规范的层面推进司法改革,统合现有的司法法资源,制定统一的《司法基本法》;在此基础上,以统一的《司法基本法》为依据,推动司法改革的整体深化。制定后的统一《司法基本法》,在内容上以宪法为依据,将宪法中的司法制度与司法的基本规则予以具体化,在位阶上属于基本法律的地位,具有高于普通法律的地位,因而能够全面回应司法改革对法治资源的需求,确保司法改革在法律的框架内有序行进。
引用
收藏
页码:56 / 60+141 +141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我国基本法律的标准及范围扩张 [J].
李克杰 .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2, 18 (02) :14-27
[2]  
宪政视野下的中国司法改革之困境与出路[J]. 杨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1 (04)
[3]   略论中国司法改革与宪法的关系 [J].
姚国建 ;
武小平 .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 (01) :48-52
[4]   论司法改革的限度——对当前部分司法改革措施的宪法学思考 [J].
宁清华 .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04, (04) :37-39
[5]  
宪政新论[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季卫东著,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