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资源所有与占有──从出让风景区开发经营权谈起

被引:23
作者
张晓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
关键词
自然文化遗产; 所有权; 开发经营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592.3 [旅游事业建设与发展];
学科分类号
120203 ;
摘要
针对最近我国西部有些地区提出的出让自然文化遗产地(本文主要讨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的开发经营权,从理论上分析自然文化遗产资源公有产权存在的必要性,指出:拥有开发经营权实际上拥有了遗产资源的使用权和占用权,这也是一种资源所有的形式。这不仅在实质上改变了遗产资源的公有产权,而且可以进一步形成分割遗产资源的利益主体。这种政策将对我国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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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与效率研究.[M].林善浪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  
产权的经济分析.[M].(美)Y.巴泽尔(YofamBarzel)著;费方域;段毅才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